厂房拆迁停产损失

厂房拆迁补偿案

为企业获得停产停业损失及搬迁补偿

审理法院: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时间:2025年7月 处理结果:胜诉 涉及金额:¥3,200万

案件背景

客户经营 12 年的工厂因产业园区升级被纳入拆迁范围,征收方只愿意按房屋重置价补偿,未支付停产停业损失、搬迁费等费用。

办案过程

我所律师详细计算了客户工厂的设备价值、存货、搬迁费用、可预期经营利润等损失项目,并提供了完整的财务、税务证据。

案件结果

经法院调解,征收方在原房屋补偿基础上增加停产停业损失、搬迁费、装修补偿等共计 3,200 万元。

律师提示

厂房拆迁补偿不仅包括房屋本身,还应包括搬迁费、停产停业损失、装修价值、设备搬迁等多项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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